无论个人的居住状态如何,凡是在新加坡赚取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均需纳税。对于居民个人,只有通过本地合伙企业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来源收入才需要纳税。
居民个人享有个人税务减免,并适用 0% 至 24% 的累进税率。相比之下,非居民按 24% 的固定税率征税,且不享有减免。然而,非居民的受雇所得按 15% 或居民税率(不含减免)中的较高者征税。此优惠不包括非居民董事。
居民个人的应课税收入(扣除个人减免和扣除项后)适用累进税率。以下显示了自 2025 课税年度(2024 收入年)起的现行税率。
| 应课税收入 (SGD) | 应课税收入 (SGD) | 2024 课税年度起 | 2024 课税年度起 |
|---|---|---|---|
| 超过 (第1列) | 不超过 | 第1列税额 (SGD) | 超出部分的百分比 (%) |
| 0 | 20,000 | – | – |
| 20,000 | 30,000 | – | 2 |
| 30,000 | 40,000 | 200 | 3.5 |
| 40,000 | 80,000 | 550 | 7 |
| 80,000 | 120,000 | 3,350 | 11.5 |
| 120,000 | 160,000 | 7,950 | 15 |
| 160,000 | 200,000 | 13,950 | 18 |
| 200,000 | 240,000 | 21,150 | 19 |
| 240,000 | 280,000 | 28,750 | 19.5 |
| 280,000 | 320,000 | 36,550 | 20 |
| 320,000 | 500,000 | 44,550 | 22 |
| 500,000 | 1,000,000 | 84,150 | 23 |
| 1,000,000 | – | 199,150 | 24 |
对于 2025 课税年度,所有居民个人将获得应付税额 60% 的税务回扣,上限为 200 新币。
非居民个人按 24% 的固定税率征税,但受雇所得按 15% 的固定税率或居民税率(含个人减免)中较高者征税。非居民董事的酬金不适用该优惠税率,在向非居民董事支付酬金时必须扣除 24% 的预扣税 (WHT)。
源自或产生于新加坡的收入均需纳税。在新加坡收到的外国收入通常不征税,除非属于特定情况。个人仅就某些收入类型纳税,包括:
在新加坡的受雇所得需要纳税。这包括工资、奖金、佣金、津贴(如住房、汽车)、退休金、退休和裁员福利,以及代通知金。不征税的项目包括真正的裁员赔偿、限制性条款补偿金、面向全体员工的医疗福利、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员工福利活动。
作为酬劳一部分授予的股票需要纳税。如果没有归属条件,则在授予年份纳税。若有归属条件,则在归属时纳税——即使员工已离开新加坡。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对于离开新加坡的外国员工,适用“视同行权”规则,意味着未行权的期权或未归属的股票在离境时被视为已行权/归属并征税。
来自新加坡注册公司的董事费需要纳税。新加坡税务居民因服务于外国公司而赚取的费用则不征税。
来自新加坡房产的租金收入需要纳税。房产销售利润不作为资本利得征税。然而,频繁的交易可能被视为一种贸易,其利润随后可能被作为收入征税。
来自本地银行和经批准的金融机构的利息免税。其他利息——如来自私人贷款、未经批准的机构或典当行的利息——则需要纳税。
出售房产、股票或金融工具的收益通常不征税。但是,如果此类交易频繁且表明具有贸易意图,则该收益可能被视为应课税收入。
电子申报所得税的截止日期为 4 月 18 日,而纸质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
如果个人收到来自新加坡税务局 (IRAS) 通知其申报的信件、表格或短信,无论其收入水平如何,都必须申报所得税。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收到 IRAS 的信件或短信,说明他们不需要申报,这通常是因为个人的雇主参加了“自动纳入计划 (Auto Inclusion Scheme)”。然而,即使有此通知,如果个人有额外的收入或减免需要申报,仍然可以进行申报。
每年 5 月发布的税单会通知纳税人其应纳税额。该金额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通过 Giro 分期支付。雇主不需要从工资中扣除税款,因此个人必须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来结算税单。
税务减免申报仅限税务居民,包括一年内在新加坡停留超过 183 天的非新加坡公民。这些减免包括:
- 受雇收入减免
- 配偶/残疾配偶减免
- 雇员公积金 (CPF) 减免
- 祖父母照看孩子减免
- 父母/残疾父母减免
- 职场妈妈子女减免
- 课程费用减免
- 退休辅助计划 (SRS) 减免
为避免代价高昂的错误并确保申报准确,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申报税务或做出可能产生税务后果的财务决策之前,咨询我们的税务专业人士。
